返回山西网首页       [设为首页]      [加入收藏]      [
招聘 教育 汽车 旅游 房产 实用查询 服饰 健康 饮食 二手 婚庆 招商创业 电脑娱乐
视频 影视 女性 心理 游戏 打折促销 煤炭资源 母婴 笑话 图片 急救 爱墙 网站建设 软件下载
  您所在的位置:山西网>招聘>政策法规>单位晚发工资将多付赔偿金        (满足大众咨询为己任、满足民众知情为重任)    

单位晚发工资将多付赔偿金

【双击自动滚动】 2008-8-1  点击量:
     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通知,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,其要向劳动者加付的赔偿金标准将由此前的25%提高到至少50%。

 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今后,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,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按应付金额50%以上100%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。而此前,北京市相关标准为25%。

  -示例

  小张的工资为1500元,如果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,而只是给了他500元,那么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。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,过去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按未支付部分的25%加付赔偿金,小张可获得赔偿金250元。今后,按照新标准,小张所能获得的赔偿金将至少有500元。

单位晚发工资将多付赔偿金,赔偿金,政策法规,招聘
来源:互联网  
    [发表评论]  [打印本页]  [关闭窗口]
[上一篇]:见习期、试用期、学徒期区别
关于我们 | 服务协议 | 免责声明 | 广告说明 | 联系我们 | 意见建议
Copyright © 2007-2009www.shanxiw.com Powered By
客服信箱:shanxiw#126.com    山西网QQ群:35780323
晋ICP备0750070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