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,各地对于区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标准并不完全一致,大多是根据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、单套建筑面积、实际成交价格等条件进行划分。一般来说:
- 容积率在1.0(含)以上、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(含140平方米)以下的,是普通住宅。
- 非普通住宅一般具有更高的建设标准、更大的面积、更豪华的装修,具备居住、商业等不同的用途,比如别墅、高端公寓、花园洋房等,面积普遍都是在140平方米以上。
由于有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区分,所以以往购房者在购房时,会在土地增值税、契税、贷款利率等方面存在差异。
在二手房交易中,普通住房认定标准与税收优惠挂钩,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增值税。按现行政策,个人出售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,免征增值税;个人出售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,仍需征收差额增值税,税率为5%。有专家就表示,北京目前仍有约30%的住宅被认定为非普通住房。
北京、上海明确,自12月1日起,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。
在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方面,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按照5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。专家表示,增值税方面的政策效应尤为积极明显。
在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方面,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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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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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,减按1.5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
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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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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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,减按2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