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生活信息综合服务平台!

   ...
网络品牌传播
ad
等待
ad
当前位置:

山西门户网

>

汽车

>

汽车动态

2009-04-03 围观 我有话说 分享 A+ A A- 来源:山西门户网 打印本页

机动车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一律不准转籍:

1、 未办年检手续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办理转籍手续。即使是转出车管所已办理转出手续的,也不能办理落籍手续;

2、 外省市出租车或从事过出租运营的车辆,一律不予转入; 

3、 已确定为报废车辆或列入近期分批报废的车型一律不办理转、落籍手续; 

4、 档案中应具备的各种证明、资料及其它手续(核发机动车号牌应具备手续)缺项或不符合要求,亦不予办理落籍手续;

5、 进口汽车距初次领取牌证时间不满两年,其余汽车距上一次交易时间不满半年; 

6、 属国家规定车种却未加装环保装置的车辆; 

7、 车辆因各种原因(例归国留学生、国外亲友馈赠等)属免税车

声明: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仅供阅读参考。如有误或侵权,请联系更正、删除!
数据载入中...
 验证码
打开微信或手机浏览器扫一扫
扫一扫手机访问本页分享给朋友
山西网微信公众号
扫一扫添加微信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