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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8-03 围观 我有话说 分享 A+ A A- 来源:山西门户网 打印本页

网友提问: 关于新房收房事宜问题。

问题1:可不可以延缓收房。从规定收房的时间开始算最多可以延缓多长时间? 

问题2:物业费是以房主收房起交纳,还是之前的需要补交? 

问题3:第一年的采暖不用,可不可以不交? 

律师回复: 

1、不能延缓收房,到时未收房就算交付了。 

2、物业费需要补交。 

3、不可以不交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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