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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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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做好2023年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,现就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一、登记时间:2023年7月10日8:00—7月14日18:00。二、登记对象:年满6周岁(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)的适龄儿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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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并教基〔2023〕4号)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(含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)招生工作有关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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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全市小学入学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登记。监护人通过手机下载安装“我的太原”APP应用程序并注册后,通过手机或电脑端均可进行报名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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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并教基〔2019〕2号)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做好2019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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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。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(市、区)学校就近入学。适龄儿童接受小学义务教育,学校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、考核、测试等方式选拔新生,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、各类考级证书、表彰获奖项目等作为小学入学的条件或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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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,市、县(市、区)两级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招生工作必须贯彻“六权治本”的要求,以公开、公平、公正为指导思想,必须坚持“三统一、三公开”的阳光招生原则(即统一时间、统一流程、统一方式,公开招生计划、公开报名程序、公开录取名单),营造公平的招生环境,确保良好的招生秩序。